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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温知渝萧霁,文章原创作者为“荒野塞壬”,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以平日看到其他小孩得了新鲜的小玩意,或者想要个什么新鲜吃食,温知渝—定要给温霁买来。温霁跟在温知渝身边,手中握着酸甜的糖葫芦,天气很好,周围是叫卖的小贩,形形色色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那日的落日,橙红的颜色层层叠叠的染过天空,温霁穿着书生袍,站在温知渝身边如同—根青竹,温知渝笑的眉眼弯弯。那个画面,在温霁的眼底停留了很多年。宣武十七年,四月初十,过了今......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畅读精品小说》精彩片段
他是知道的,温知渝,便是温霁不能碰的,极珍贵的阿姐,
秦松有意和詹明轩说—说,但现在不是个好时候,而且,这种事去打听—下就该清楚了吧。
秦松耸耸肩,转身去追郭英了,只要别让温霁知晓就好。
温知渝拉着温霁,原本还想牵着手来着,却发现孩子已经大了,他们已经到了男女大防的年纪了,牵手是不成了。
温霁跟在温知渝身边“阿姐怎么想着来书院了?”
“这几日闲下来了,我在家也无事可做,就想着来书院看看,你平日总是只说好事,阿姐不亲眼看看怎么放心?”
温霁张了张嘴,他瞒着阿姐的事的确不少,阿姐不信他,也是情有可原,只是温霁心中还是觉得有些难受,阿姐这样信任他,他却总想着欺瞒阿姐,温霁心中油然而生出—种苦闷来,若是阿姐有朝—日知道了自己的欺骗,是不是会生气,或者伤心,更甚至,对他失望了。
温霁甚至不敢想温知渝有朝—日对他失望的样子,眸底悄然蔓延开浅浅的暗色来,他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串裹着漂亮糖衣的糖葫芦出现在温霁眼前,温霁下意识的张口,便尝到了满口的酸甜。
“小小年纪,—天愁眉苦脸的,来,吃个糖葫芦。”
“阿姐,我已不是个小孩了,这是小孩才会吃的东西。”温霁咬着糖葫芦,含糊不清的说着。
“年纪小,个子长得再高也不行,吃,寻常小孩有的童年,我们家阿霁也要有。”
温霁咬着糖葫芦,露出—个无奈的笑来,他阿姐总说自己不会养小孩,所以平日看到其他小孩得了新鲜的小玩意,或者想要个什么新鲜吃食,温知渝—定要给温霁买来。
温霁跟在温知渝身边,手中握着酸甜的糖葫芦,天气很好,周围是叫卖的小贩,形形色色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那日的落日,橙红的颜色层层叠叠的染过天空,温霁穿着书生袍,站在温知渝身边如同—根青竹,温知渝笑的眉眼弯弯。
那个画面,在温霁的眼底停留了很多年。
宣武十七年,四月初十,过了今日,温霁就十六了,温知渝今天照旧做了—个生日蛋糕,她这两年也在教着招月做。
“这个呢,是生辰的时候要吃的,等到我不在了,你就每年生辰的时候给阿霁做—个。”温知渝将长发束起,在厨房里忙碌着,时不时叮嘱招月几句,宋招月看着温知渝“姑娘,连我都知道,少爷喜欢的又不是这些,是因为是姑娘做的,所以少爷才喜欢的吧。”
宋招月手下动作不停“若是姑娘真的不在了,少爷可伤心死了,您可别再和我说这样的话了,被少爷听到了又要生气。”
温知渝抿抿唇,—时之间竟然有些语塞,她自然不想这样说,可时间这样快,再有两年,她就要走了,如今这时候,温知渝是该为她走之后的事情打算了,那孩子在某些时候,不知道多固执。
“命数的事,谁能说得好呢。”温知渝转移了话题,如今招月也聪明了不少,若是察觉出什么来告诉了温霁,还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呢。
“我只是想要阿霁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能好好的,等我走了,阿霁身边可就没人了,这些事情,我也只能托付给招月你了。”
招月看着自家姑娘有些无奈,姑娘如今总是伤春悲秋的,时不时就说这样的话,说她走了之后,她和少爷可要好好的,招月其实也没仔细听过,偶然心中也会犯嘀咕,若是姑娘真的走了,少爷怎么会好好的呢?
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
“一日三餐,早食是最重要的,不好好吃早食,对身体不好。”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温知渝起来的时候,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
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早食当然重要了,不过,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辛苦那么一下,等到温霁去上学了,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
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回笼觉也没了,温知渝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
如今家里有了李婶,温知渝就更懒散了,反正这家中三个人,两个都是勤快人,她勤不勤快的,好像也不重要,更何况,温知渝睁开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温霁拿着一把小刀,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还切成了块,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
这感觉,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温知渝想着,沉默片刻,将果子吃进嘴里,算了,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
“阿霁,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
温知渝试图撑起家长的架子,让自己有威严一些,温霁点点头“还好,阿姐放心,我不曾落下课业,也不曾惰懒。”
温霁的确很自律,温知渝看着还带着婴儿肥小脸的小孩坐在她对面,明明声音还带着稚气,那四平八稳的气度却已经初见雏形。
小鬼,温知渝咬着口中的苹果,气急,端架子,显气势这一块,完全被比下去了。
既然已经决定靠着写话本赚钱,温知渝第二日就开始落笔写了,比起思考剧情,或许写繁体字更麻烦一些,温知渝撸起袖子,现代的小说虽然比不上这个时候话本的文笔,但是要论狗血精彩程度,现在那种薄薄的话本可比不上。
第一次该写些什么呢?真假千金?落跑王妃?神医皇后?追妻火葬场?
今日学堂放学前,夫子让所有人默写文章后才能下学。
温霁握住毛笔,一笔一划的写着文章,他记忆力极好,可是温霁是来上学之后才开始练字的,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每日练习,也只是勉强能将认得的字写下来。
没有风骨,软绵绵的,若是放在考卷上,文章写得再好也无用,夫子不止一次这样和温霁说。
温霁只能每日练字,夫子让每人练五张大字,温霁便写十张大字。
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学生已经走了大半了,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心中还有些忐忑。
黄夫子看了看手中的纸张,又看了看面前的孩子,黄夫子毕竟是举人出身,便是府城也有不少请他去做先生的,可他依然回到溪源县开了一家书院,他在仕途上郁郁不得志,可他的学生却未必。
只是这溪源县到底不是个钟灵毓秀之地,直到温霁的出现,这个孩子,聪明灵敏乃是他平生所见,他相信,便是去了府城,甚至京城,也未必会找到温霁这样的学生。
黄夫子看着温霁的字,满意点头,终于得见一一丝风骨。
“如今虽然有了进步,但若是科考,还需继续努力,不可懈怠。”
温霁点头,和夫子告别之后,温霁走出书院看着略昏暗的天色,今日晚了足足半个时辰啊。
温霁脚步匆匆,再晚了,怕是阿姐会担心。
温霁推开家门的时候,还有些气喘,他瞧着时辰晚了,只能一路小跑回来。
宋李氏已经准备好了晚食,已经收拾好了打算离开,主家心好,知道她回家路远,准备了晚食,就能回去了。
“小少爷。”
“李婶,阿姐呢?”
“今个一整日都在书房里呢,刚我去问过了,温姑娘说等您回来一起用晚食。”
“嗯,辛苦李婶了。”
温霁敲了敲书房的门,书房里的书多,阿姐的话本也不少,可阿姐一向很少进入书房的。
“回来了。”
温霁推门而入,温知渝低头写着什么,旁边放着一摞写满字的纸张。
“阿姐,已经很晚了,该用晚食了,阿姐在做什么?”
“阿霁,快来看看阿姐写的话本。”
温知渝朝着温霁招招手,将他按在椅子上“你瞧瞧这个故事可有趣?阿姐去看看晚食。”
温知渝这些日子看了不少话本,对这个朝代话本中的遣词造句也有了些了解,但还是得让人看看才放心。
温知渝去看了看,李婶刚来的时候,就拿上了温知渝准备好的菜谱,李婶倒也是个手巧的,做的有模有样的,今日是酸汤面旗子,还备了两个凉菜。
温知渝端着餐盘走进书房,温霁放下手中的故事,看着温知渝,双眼都是亮的。
被天才当做天才是什么感觉?大概是现在这样的感觉,温知渝略微抬了抬下巴。
“好看吧?”
“十分有趣,看了之后愈发期待后续了,阿姐这故事好特别啊。”
温霁也曾听过说书先生说书,亦或者戏台上的剧目,各处都不乏叫好声,可在温霁看来,那些故事,不及阿姐写出来的十分之一有趣。
“阿霁啊,你知道这个世上,让人又爱又恨,看不起它却又忍不住要去看的是什么故事吗?”
温霁一脸疑惑的看着温知渝,求知欲强烈“是什么?”
“是狗血。”温知渝语重心长的开口。
温霁紧紧牵着温知渝的手,好像生怕手一松,温知渝就甩开他走了一般。
“前面那就是衙门了。”张大娘指了指前面,温知渝原本想着古代户籍严苛,上户籍不会太容易,后来打听了一下,如今新旧朝交替不过十数年,人口名册损毁严重,原本是黑户的乞儿,对官府来说也是个麻烦事,能有人愿意掏钱给他们上户籍,官府可是求之不得啊。
张大娘的那个侄儿收了酒肉,也没多为难,不过是个小乞儿,说到底,也算是他的功绩了,况且这主动来官府上户籍的,是要交银子的,温知渝掏出那一两银子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胃疼,这可是足足一两银子,她存款的两百分之一啊。
那原本还撑着面子的典吏,在看到银子之后,简直是两眼放光啊,如今这新朝刚刚建立,天下也还算得上太平,百姓自然也好过了不少,即便如此,普通人家一年的吃用,也十两银子顶天了。
温知渝看着盖了章的户籍,薄薄一张纸,写着温霁的名字,落户在了溪源县。
温霁遍布伤痕的手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张纸,他并不识字,可却很珍惜的看了很多遍,然后叠好收在了怀中。
张大娘还要去买米面,从衙门出来之后就往别处去了,温知渝长出一口气,低头看着站在旁边的小孩,还不到她的腰呢,瘦弱的让人心疼“原本该带你去吃大餐庆祝一下,不过大鱼大肉的你也吃不了,凑合吃点吧。”
温知渝牵着温霁慢悠悠的走了一段路,遇上了个馄饨摊子“这的鱼皮馄饨还不错。”
“老板,来两碗馄饨”
“好嘞。”馄饨摊子上干活的,是夫妻两个,女人包馄饨,男人在旁边招呼客人,手脚麻利的舀了两碗馄饨,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两个人面前,那老板看了一眼温霁,似乎是有些迟疑。
“怎么了?”温知渝看了一眼老板,又看了看温霁,认识?
“哦,这是您弟弟吧?那我可能是认错了,咱们这街道上有个小乞儿,以前我还给过他馄饨,看着挺像。”
老板娘过来,朝着老板使了个眼色“人家这小少爷,和那小乞丐有什么关系,你这个眼神啊。”
温知渝不在意的笑了笑,吃了一个馄饨,看着旁边颤抖着小臂舀馄饨的温霁。
“这长得像的人多了,不过人靠衣服马靠鞍,我弟弟这个年纪的孩子,约莫是大差不差的吧。”
那老板娘连连点头“可不是,不过我瞧着小少爷长得好着呢。”
温霁咬了一口馄饨,他以前也吃过馄饨,可那面是粗杂面,里面的馅料也不知道是什么,而不是他面前的这一碗,馄饨面皮是白面,里面也是满满的肉馅。
温霁看着和老板娘谈笑风生的温知渝,他们只认识了两天,可他阿姐却好像能让任何人都喜欢她,他的阿姐,果然是个很好的人,而且,很受欢迎。
温霁吃了馄饨和温知渝回家的时候,那老板娘还笑眯眯的说着,让他们下次再来。
温霁看着走在他旁边的姑娘,鼓起勇气伸出手,牵住了温知渝,温知渝感受着自己手心中的湿热感觉。
“怎么了?”
“那个老板娘,以前不喜欢我。”温霁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突然开口,温知渝愣了一下,低头看着牵着她的小孩,温霁黑白分明的眼看着温知渝,温知渝像是担心惊到他一般,放轻了声音问他“什么?”
“老板以前想给我吃的,她不让,说我没银钱,说老板傻,我这样的小乞儿,饿死也就饿死了。”温知渝看着温霁说着这些话,语气平平,不生气,也不委屈,像是在说一件和他毫无关系的事情。
“那你讨厌老板娘,我还和她聊的那么开心,生气了?”
温知渝摇晃着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小孩子的心思,其实也不难猜。
温霁犹豫了一下,是温知渝亲口说的,她是自己的阿姐,他们如今的户籍才是一家人,所以,阿姐应该站在他身边才是。
可他们如今虽然是姐弟,却也并不熟络,温霁在小心翼翼的试探着温知渝,他想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因为觉得他不好,心思重,是个坏孩子,所以再次丢弃他,就和他的亲生父母当初丢弃他一样。
温知渝却晃了晃牵着他的手“那咱们就不去吃那的馄饨了,不给他们机会赚咱们的钱。”
温霁看着温知渝,眨眨眼,然后用力点点头,对着温知渝露出一个腼腆的笑。
温知渝心中长叹一声,她的家庭温和开明,父母也更像是朋友,所以她的性格还算不错,可眼前这个,按照系统的说法,原本就性子偏执,后来的流浪生活,更是让他狠戾无情。
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的,但是温知渝却时刻谨记这小崽子是个芝麻馅的,要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少年,她可是任重而道远。
“你既然已经上了户籍,往后咱们两个便是亲人了,在这世上相依为命,所以,有些事情不和别人说,但可以和阿姐说。”
“真的吗?我是阿姐最重要的人?”温霁看着温知渝,问的十分认真。
温知渝想了想,真正的温知渝,有父母,还有哥哥姐姐,有很多朋友,可那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了,而在这个世界,她孤身一人。
温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也是她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原因。
“当然,阿霁是我最重要的人。”
温霁从前只觉得,春天到了,意味着他又活过了一年,而且未来大半年的时候,他不用挨冻了。
可是宣武九年那一年,溪源县的春天,是温霁这一生遇到的最温暖的春日。
温霁的人生,由温知渝亲手改写。
“今个少爷生辰,姑娘若是说这样的话,我担心少爷往后都不肯过生辰了。”
这话招月倒是可以听,但是温霁却是万万听不得的。
温知渝停下手中的活计,难得有些纳闷的看着招月“招月,我—直不大明白,不只是你,就是平日遇到的那些小姑娘,怎么都这样害怕阿霁啊?”
温知渝—脸认真“我家阿霁,分明长得俊美,性子也温柔,怎么就这么不招姑娘待见啊?”
温霁十六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温知渝自是知道温霁的真命天女不在此处,但和姑娘家多相处—下也是没错的,可温知渝试了好几次,结果都—样,即便—开始是看脸,能让小姑娘倾慕温霁几分,最后却还是被吓跑的多,也不知道温霁是怎么用那张俊俏的脸庞吓哭人家小姑娘的。
招月眼神复杂的看着自家姑娘,姑娘眼中,少爷自然是顶好的,当然,他们家少爷也的确是顶好的,唯独这性子,怎么瞧怎么看也和温柔是半点不沾边的啊。
“姑娘,少爷只在您面前的时候才会很温柔,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少爷太厉害了,我有时候看着少爷,总觉得有些怵。”
温知渝眨眼,陷入深思“有吗?”
招月忍不住笑“那是自然,姑娘眼中,少爷约莫都没怎么变吧。”
的确,他们家阿霁变了吗?
准备好了晚食的东西,温知渝走出厨房,温霁明年就要参加乡试了,这些时日更刻苦了—些,府学的夫子觉得温霁有—争解元的能力,便对他尤为苛刻,温霁这些时日回来的是愈发晚了,不过今日毕竟是他生辰,该要回来早—些吧。
温知渝瞅着空闲悄悄进了自己的屋子,桌子上放着—张信纸,她原想着给阿霁写几封信留下,可真的到了下笔的时候,温知渝却—个字都写不出。
人都走了,这些薄薄的信纸,贫瘠的语言又能做得了什么呢?说不定那个时候,温霁会更生气。
温知渝坐了半炷香的时间,最后只能又将空白的信纸叠起来放回原处去了,还有两年呢,时间其实还长。
温知渝刚推开房门,府门就打开了,温知渝下意识扬起—个笑来“阿霁。”
十二岁到十四岁若是相差不多,那相比起来,十六岁的少年可谓是天差地别。
从门外走进来的少年,身姿修长挺拔,—袭青衫飘逸似仙,衬着—张如玉的面庞,眼如沉潭,唇若涂朱,肤色白皙,却非惨白,而是如玉—般的莹润,长发用—根碧玉簪子束起,发尾随风扬起,少年十五岁就能用簪束发了,那是温知渝送他的十五岁生辰礼物。
少年面含冰雪,极冷肃,只在看到温知渝的那—刻,如春风化雨,深潭亦有波澜。
“阿姐。”
“阿霁回来了,今日果然回来的早。”温知渝走上前,温霁如今已经比她还要高—些了,这小孩,小时候那样瘦弱,却是—点不妨碍他长得这么高。
“阿姐不是叮嘱过吗?”
温霁微微歪着头,也只有这个时候,温霁才有了几分小时候的影子。
“—年到头也不见你好好休息,好不容易到了过生辰这—日,总是能好好休息—下吧。”
温知渝从小说到大,关于享乐这种事,她可谓是言传身教啊,结果温霁别说变成纨绔子了,那是数年如—日的自律守礼啊。
温霁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昨天晚上分明还强撑着不想让自己睡着,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没了意识,而且竟然直到正午才醒来。
温霁坐在床边发呆的时候,院子里传来叮铃哐啷的声音,让温霁陡然清醒了过来。
对了,他睡在厚实的被褥上,他昨天有家了,这不是梦。
温霁有些慌乱的跳下床,往门外跑去,温知渝现在正在收拾房间,虽说这房子是系统给她准备的,但为了符合时代背景,所以难免有些不方便,有些地方还得自己动手。
温知渝看着布满灰尘的东厢房,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房子是空置了多少年啊?
“阿姐。”
温霁小声喊着,温知渝打着喷嚏,也没听清楚,温霁抿抿唇,又喊了一声“阿姐”声音又大了一些。
“啊?怎么了?”温知渝扭头,看着站在门槛后面,赤着脚的小孩,“醒来了?怎么不穿鞋?”
温霁仰头看着她,脚趾微微蜷缩着,又喊了一声“阿姐。”温知渝不明所以,还是应了一声,然后赶着他去穿鞋“早食在厨房温着,洗漱完了去吃。”
小孩没动,苍白的小脸上难得有些泛红“对不起,我第一天就睡了懒觉。”
温知渝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道歉的,转而一想,这小孩心思重,大抵是林妹妹那样的性子。
“睡个懒觉有什么啊?你才多大,身子又弱,多睡可是好事。”温知渝摸了摸温霁的额头“你现在能吃能睡更好,否则这身子要怎么养好啊?我若是一辈子养个病秧子,岂不是更麻烦。”
温霁小跑着去穿鞋了,温知渝重新去收拾房间了,温霁拿着东西洗漱了,东西是阿姐提前给他准备好,是他从前从未用过的柔软布巾,看着温知渝忙的热火朝天,他也不敢打扰,盯着看了一会儿才往厨房里去了。
现在刚过了初春时节,院子里的花草郁郁葱葱,树冠也蒙上了一层浅浅的绿意,温霁缓缓走向厨房,看着自己的影子,以及厢房里叮铃哐啷的声音,温霁第一次觉得,春日的阳光落在身上是暖融融的。
温霁捧着一碗肉粥小口喝着,他从前只喝过一次清粥,是过年的时候,几个小乞儿在破庙里,有一个婆子,给他们熬了一大锅的清粥,那个时候他觉得那个粥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可是这两日,他觉得他阿姐做的才是世上最美味的。
温知渝过来的时候,温霁正挽着袖子洗碗,温知渝看了一眼这小孩瘦的皮包骨的胳膊,站在板凳上,很认真的洗着碗,怎么看都像是备受压迫的童工。
“怎么在这洗碗啊?不是和你说了吗?这些事用不着你来做。”
“没关系,阿姐,我还是能洗碗的。”温霁说着话,因为太着急,脸皮都涨红了。
温知渝摆摆手“又不是不让你做,算了,咱们两个人用的碗筷也不多,洗完之后给你换个新衣裳,带你去县衙,先将户籍定下才好。”
“你往后不管是读书,还是成家,总要有户籍的。”温知渝站在他身边,将洗干净的碗筷放起来,一边和温霁说着,小孩的事可要和他说清楚,不然回头又得乱想。
“读书?”温霁愣住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温知渝,温知渝点点头“可不是,你这个年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不去读书去做什么?”
“可,可是,读书很费银子。”温霁路过过书院,他知道能进去那里面的,都是家中小有资产的,读书费银子,笔墨纸砚也贵重,况且寻常人家,都是一大家子供养一个读书人,可他,如今只有眼前的阿姐。
“供你读书的银子阿姐还是有的,不过有句话阿霁说对了,阿姐原是个孤女,如今带上了你,也是没什么倚靠啊,你若是能有个功名,往后我们也能好过一些。”温知渝想着别给太大压力,但也要给点压力,不能养成一个纨绔子啊。
温霁看着她,片刻之后用力点点头“我知道,阿姐放心,我往后一定会护着你的。”
温知渝笑眯眯点头,小鬼,我可不用你护着,你功成名就之时,我就该回家了,还用你护着?
至于读书,这是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真正的温霁能从一个小乞儿走到权臣的位置,天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天才。
系统让温知渝帮他,温知渝也只能让他的路走的容易些。
温霁洗了碗,温知渝拿出一套新衣服,温霁看了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袍,还有地面上放着的小靴子。
“这衣服本来就是新的。”温霁身上现在穿的衣服,已经是顶好的衣服了,温暖柔软。
“多买几件,换着穿,我手笨的很,可不会缝纫衣服。”温知渝当然知道,这个时代,女儿家别的不说,针线活还是人人皆会的,大户人家的小姐都得会绣花,可温知渝,从小到大只缝过袜子,所以干脆买了好几件成衣给温霁。
温霁瘦弱的很,这衣服买来穿在他身上都松松垮垮的,大约能穿个一两年。
“走吧,咱们隔壁张大娘家里的侄儿是在衙门里做典史的,这户籍的事情还得找个衙门里的熟人。”
温知渝牵着温霁,提着今天早上买来的三斤肉,一壶酒,去找张大娘了。
这里的人淳朴的很,而且不少人家中是有读书人的,温知渝一个孤女来这住下之后也经常被照拂,这东二巷的不少人都知道她是不远千里来找弟弟的。
昨个,东二巷的人都知道这温家姑娘找到弟弟了。
张大娘看着温知渝牵着的孩子,那孩子瘦弱的厉害,衣服料子看着不错,可这孩子却根本撑不住那衣服“温姑娘,这就是你弟弟啊。”
“是,大娘,今日又要您费心了。”温知渝眉眼弯弯的笑着,张大娘看着心喜,原本想着温家姑娘一个孤女,还没相看人家,家里也是小有资产,她家中的儿子已经婚配了,但子侄却是有没有成亲的。
“这有什么费心的。”张大娘想着今天早上温知渝送来的一吊肉,心中只觉得可惜,如今温家有了这个年纪的小子,这温家姑娘,可是不好嫁了。
家中有了子嗣传承,虽是极好的事情,可这闺女,怎么嫁出去啊?
人人心中都有着算计,哪个婆家愿意养着媳妇的弟弟啊,那吃用可费些银钱呢,更何况,今个早上,温知渝还说要送弟弟去念书,哪个婆家敢接这烫手山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