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风机,明天是充电器。
甚至还会让我帮他去超市买菜。
有时候还半夜上来,要我给他垫付电费。
被我拒绝几次之后,他恼羞成怒。
“我可看不上你!你知道我在哪上班吗?小心说出来吓死你!”
“我家要求高,可不是什么歪瓜裂枣能进来的。”
2.
我没兴趣他在哪高就,也懒得掰扯。
干脆出差了一个月,心想着总算能够清净些。
没想到好房子变成了垃圾堆。
这套房子装修时,我花了大心思,一点一点设计,又从国外搬回了很多家具和灯具。
虽然对外出租,但我养护的次数可不少。
张远签合同的时候再三保证,一定会爱护房子。
我气得一口气没喘上来。
“你把房子弄成这样,已经违反了合同,我给你三天时间搬出去!”
三天,已经是我忍耐的极限。
谁知张远满不在乎的将合同丢给了我。
“我走可以啊,但你必须三倍赔偿我的押金。”
我这才想起来,当时签合同时张远以初次租房害怕被赶走为理由,在合同上加了这条条约。
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
毕竟我房子是准备长期对外出租的,没打算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