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我要离婚,呜呜呜……”
今年,是我和闺蜜穿书后的第三年。
她穿成了隔壁霸道总裁的舔狗未婚妻。
而我穿成了病娇反派被圈养在豪宅的金丝雀。
表面上,她是苦追顾璟,才自降贵女身份,死皮赖脸的搬进他家。实际是为了和我当邻居,和满足她那小小的怪癖。
因为她有病,我也有病。我和闺蜜在上一世就是病友。
她有舔狗病,喜欢用付出讨好来获得快感。
而我有社交焦虑症,不喜欢和除了闺蜜以外的人交流沟通。
所以这三年里,我们俩都过得挺美的。
看着闺蜜哇哇大哭,我斟酌一下用词,小心翼翼的问道:“他早亡还是车祸瘫痪了?”
我想不出第三个理由。
闺蜜撇着嘴,委屈巴巴道:“他白月光回国了……”
“顾璟他从三天前就没回过家,说公司有事,直到今早他回家,也不跟我亲亲抱抱,倒头就睡。”
“太反常了,我就偷看了他的手机,才发现三天前他白月光回国了,他们还一起吃饭,呜呜呜……”
三天不回家的老公多好啊。
要是白洛川三天不回家,我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