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续看书
我欢快的冲了出去,心里盘算着这一趟又能赚不少了。

母亲去世后爹在村里开了个修车铺,父亲手艺很差,但长得很帅。

五年前爹带着我入赘到了继母家,继母是A市有名的富婆,我原本想跟着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后来我发现他没得道,我也没升天。

我在继母家连鸡犬都没当上,继母养的狗从来不吃狗粮,吃的是进口的牛肉,深海的鳕鱼,新西兰空运来的水果。

我端着碗跟狗坐在一个桌上,它镶金边的碗里全是高档食材,我缺了边的碗里都是给它做饭剩下的边角料。

我倒是不嫌弃,毕竟都是些好东西,只不过是好东西的碎片而已。

我在村里别说吃了,见都没见过这些。

我爹几乎每日都陪在继母身边,我觉得他做的很对,外面帅气听话的小伙实在是很多。

我爹日渐人老珠黄,是得有点危机意识。

继母很讨厌我,我也很有自知之明,她养着我不过就是给她自己的女儿郑宝儿养了条狗。

我没有零花钱,甚至连学费继母都掏的不情不愿,我爹这赘婿当的真的不咋地。

我别说跟着沾光了,不挨打就不错了。

幸好我发现郑宝儿虽然人很骄纵猖狂,但她很大方,为了攒大学学费我愉快的给她当起了狗腿子。

郑宝儿喜欢巧克力味的,林纾喜欢牛奶味儿的,身

》》》继续看书《《《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