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手里钱有2000多,在这个年代,建个房子应该足够了。
所以他准备找林德民要一块地。
由于林默的老爹林顺是个猎户,之前要地基的时候都是选择比较靠山的,这也导致了他们这一家与林家村有个几百米的距离,他一路上提着野鸡野兔,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哟,阿默,你这野鸡野兔,哪来的?”
“咋的这么肥啊?”
林默笑着回应:“前天上山打的。”
“打的?以前咋没听说你还会打猎呢?”说话的是林家村的一位老人,他一脸惊讶的看着林默。
是林家村为数不多的长岁老人,极受村民的爱戴,至于这位老爷子的真实姓名,林默不得而知,但老爷子常常被林家村的人称为四爷,而村长林德民则是三爷。
其实三爷四爷这样的称呼并不是因为他们是亲兄弟,而是村里的人按照长幼顺序对他们的尊称。
“四爷,您忘记了?”
“我爹以前是猎户嘞,我从小沾点光,会打点小野兔,小野鸡很正常的吧?”林默呵呵笑道。
“哈哈哈……”四爷也咧嘴一笑,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听说你小子能耐了,把人家漂亮知青给办了。”
老爷子的话给了林默当头一炮,差点没在那台阶上站稳栽下去。
他眼神怪异的,看着这不修边幅的老头,有些无语。
心中无奈,这老爷子说话还真是不按常理出牌,什么叫他把人家给办了?
那不结婚领证了吗?
“四爷,您可别瞎说哈,那是我媳妇儿,我俩领了证来着!”
“啥玩意,领证了?”
“老头子我不是听说你先把人办了,才领证的吗?”
“难道我家那兔崽子骗我的?”
四爷竖着耳朵,一脸迷惑的问道,那滑稽的表情,简直就是个老顽童。
林默:“……”
“爷,您饶了我吧,等我和我媳妇儿办酒席的时候,铁定请您坐上桌,我先走了哈!”
给您做小孩那桌!
林默迈着长腿跨过台阶,根本不敢再停留。
“嘿…这娃子好啊!”老爷子咧着牙,嘿嘿一笑。
……
“呦呵小默,搁哪整的野鸡野兔啊?”
“叔,山里打的。”"
就此,两人相伴一同上了山。
南方的山路不好走,特别是这种炎热的夏天,各种各样的飞虫在茂密的林子里乱窜,还咬人。
一旦进入密林后,整个人仿佛置身于生满荆棘的牢笼,时不时就要被周围的荆棘划一下,扎一下,再加上炎热的夏季,那滋味一般人可受不了!
两人差不多走了一个小时,就累的不行了,不得不坐下来歇会。
“东子,把东西放下来歇会吧,一会我帮你扛点。”林默将自己衣服上的纽扣一个一个解开,随便找了一片大树叶,使劲扇风。
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要中暑了,更别提扛着二三十斤铁夹子的林东了。
“哐当!”
林东也是快热的不行了,身上穿的绿色长袖衣服早被汗水浸透了,将那一大袋铁夹子扔在地上,紧接着就靠在一棵大树坐了下来,拍了拍胳膊上的灰尘,这才往自己脸上招呼擦汗。
林默随手拧开一瓶水,先自己灌了一大口,紧接着就递给了林东。
“东子,喝口水,别中暑了!”
“好。”
林东也没客气,接过水壶就使劲往自己肚子里灌,喂饱肚子后,又在手上倒了一些,洗了个脸,又将头发浸湿,这才将那一股燥热难耐的闷热感消散了一些。
就在两人休息的时候,周围顿时传来了无数的蝉鸣,周围山林里的蚊子也在嗡嗡乱叫,这是夏季独有的特色。
两人原本厚重的气息也慢慢变得平缓,只是停下来休息的片刻功夫,他们都不知道已经拍死了多少只蚊子了。
山林里的蚊子不仅个子大,咬人的功夫也强,一个不留神就吸你大半管血,就算你拍死了它,身上也会留下一个大包,而且奇痒难耐。
就连以前经常上山的林东也受不了,他迅速起身四处张望,很快就找到了一株能克制这些蚊子的绿植,他毫不犹豫地将其拔起来,使劲的在手里揉捏捣碎。
又往上面倒了点水,待到粘稠一些,就往自己身上没有衣服遮盖的地方涂抹。
“默哥,你要不要涂一些?”他将自己身上涂完后,转头对着林默问道。
看着林默那细皮嫩肉的模样,害怕他不想让自己身上吐这些绿油油的东西,所以并没有直接递过去,而是试探性的问了问。
林默也看出了他的顾虑,但现在的自己也不是个小白脸,这种能防止蚊子叮咬的东西,在山里面能不要?
“给我也弄点,这的蚊子忒他妈厉害了,别上山,猎物没打到,先被蚊子给吸干了!”
“哈哈…对!”林东哈哈一笑,将手上残余的递了过去。
林默没有客气,用手接过来就往自己脸上还有手臂涂了一些,这种药膏并没有什么特别难闻的气味,涂在身上也只是有一股淡淡的桑杅气,可对于蚊子来说,这种气味就好比人类闻到了氨气,迫使它们快速远离!
涂完药膏的瞬间,周围嗡嗡作响的蚊子,顿时就逃向了别处,两人也换来了片刻的安宁。
两人坐了好一会,林默看了看手表,休息了20来分钟,体力恢复的也差不多了,于是就主动扛起了那袋铁夹子。
林东见状,立马就要出手接过来,却被他挡了回去:“我来扛一段,别上了山,遇见了大货,你没劲了,那可就闹大发了。”
林东看着他,有些哭笑不得,在他看来,背这点东西上山有什么好累的?
这不就是他在打猎季节时,每天都要做的事吗?
可东西已经被林默背了过去,他只能默默的捡起地上的枪跟了上去:“默哥,你累了就招呼我一声。”"
虽然是古董枪,但也是对于后世而言,现在这个时代,这玩意可是香饽饽!
“走吧走吧,没事别来这烦我,看到你小子我就心烦…”老爷子一脸肉疼的催促他。
生怕这小子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他也不知道这小子今天怎么开窍了,说话一套一套的,还让人没法反驳,将他这个老头子唬的一愣一愣的。
“得嘞!”
枪都到手了,他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巴不得赶紧赶回自己那小破屋里,看看这把枪到底是什么个样式。
于是他抱着这长条状的枪匣子,就走出了村委会。
林德民跟在他身后,将村委会的门锁住,回头见他蹦蹦哒哒的,又忍不住喊道:“记住我刚才说的话,否则我给你没收了!”
“没问题!”
“还有…过两天你再来这一趟,带着你的媳妇儿,你们的结婚证还得你们自个来签字,领证!”
“好。”
回到自己的小土坯房后,林默心中急不可耐,迫不及待的就将枪匣子打开。
而里面正是这个时代最为耀眼的枪支:56式步枪!
林默揣着激动的心情,将它拿了起来,仔细端详了一会,欣喜的发现,这居然是一把仿制熊国的56式自动步枪!
自然条件下,可切换半自动和全自动模式!
好东西呀!
“好家伙,真是个好宝贝,这枪显然没用过多久,跟新的没啥区别,真是捡到宝了!”林默激动的自言自语。
“有了这把枪,小爷有把握70米以内拿下一头熊。”他拿着枪用鼻子闻了闻,里面充斥着的火药味,让他精神劲十足。
枪匣子不仅有枪,还有三摞黄油纸包裹着的7.62子弹,外带一个备用的弹夹,这两个弹夹可不得了,每个弹夹可装备30发子弹,可比以前的半自动步枪全能多了!
而那三摞由黄油纸包裹着的7.62子弹,每摞至少50发子弹,也就是说,他现在就有150发子弹!
够够的!
“哈哈哈…”
“枪有了,子弹也足够,那还等什么?”
“准备开整!”
他快速的拆开一打子弹,随后,熟练地将子弹一颗一颗的压进弹夹里。
过程十分的解压,林默也很享受。
50发子弹根本不够两个弹夹,不过也足够他一次外出打猎了,所以第二个弹夹他并未装满,只装了20发。
“咚咚……”
准备好一切后,他还没来得及出门呢,外面就传来了敲门声。
听到响声,林默皱了一下眉头,下意识的将枪支藏到床底下,藏好过后,他才问道:“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