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吧,我不能让我的孩子成私生子。”
“你放心,只要你诚心认错,以后与依可和平相处,我不会亏待你。”
我把离婚协议书砸到他脸上,告诉他除非我死,要不然樊依可永远是个见不得光的小三。
时慕辰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把一份文件放到我面前,
“如果你想伯父因为你而魂魄不安,那你可以不签。”
时慕辰发达后,把父亲的陵墓从大山里迁到最高档的陵园,因为是他全权处理,所以墓地在他名下。
只要他愿意,他确实可以挖骨扬灰。
那天我想扇他,想问问他怎么可以这样对父亲,他可是他的救命恩人,他怎么可以。
最终,我还是红着眼睛签了字。
因为我已经为自己的任性害死他,不能再害他地下做鬼也不安宁。
时慕辰为了警告我,动用了一些非常手段,把律所全转移到了樊依可名下,甚至他愿意,还可以让我背上大额债务,匍匐在樊依可面前求饶。
我身在牢中,自然是斗不过他,只能净身出户。
时慕辰完美地继承了他父辈的基因,够果决,够狠辣,做事有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