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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花虽娇贵,只要根还在,埋进土里,总还能活。
直到月上中天,松鹤堂的灯火才暗了下来。
卫怀瑾心满意足地走了,临走前还扔下一瓶上好的金疮药,说是给那个叫明殊的丫头治治脸上的擦伤——那是白天在西市留下的。这举动与其说是仁慈,不如说是在展示他对这后院一草一木的掌控权。
白婉情披着一件单衣,坐在妆台前。铜镜里映出一张疲惫却依旧艳丽的脸。她伸手摸了摸锁骨上新添的牙印,眼神冷得像冰。
这一夜,她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还得时刻提防着不让他们擦枪走火把这个家给拆了。这种走钢丝的日子,每一刻都在消耗她的心血。
“姑娘。”
绿珠端着一碗燕窝走了进来,看着白婉情那副样子,心疼得眼圈都红了,“这燕窝是老夫人特意赏的,说是给姑娘补补身子。您趁热喝了吧。”
“放那儿吧。”白婉情摆摆手,声音有些沙哑。
绿珠放下碗,却没走,踌躇了半天,小声说道:“姑娘,那个新来的明殊……一直在门外守着呢,赶都赶不走。”
白婉情挑了挑眉:“让她进来。”
片刻后,明殊走了进来。她在寒风里站了大半宿,手脚都冻僵了,可那背脊依旧挺得像把尺子。进屋后,她没敢乱看,只是跪在地上给白婉情磕头。
“起来说话。”白婉情端起燕窝喝了一口,暖流顺着喉咙滑下去,身子稍微回了点劲。
明殊站起身,规规矩矩地垂手侍立。
“刚才那些动静,都听见了?”白婉情也不避讳,直截了当地问。
绿珠在一旁羞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明殊却面不改色,点了点头:“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