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那个大字不识几个,满脸横肉的拐卖犯,强行在她被囚禁的身体里留下的孽种。
她不止一次对我说过那些细节——那间只有一扇小窗的地窖,终年弥漫着霉味和牲畜粪便的臭味;
那个男人喝醉了酒就会踹门进来,像对待牲口一样对待她;
她试过逃跑,被抓回来打断了左腿,直到现在阴雨天还会隐隐作痛。
“你知道我怀你的时候,每天都在想什么吗?”
她曾在我十二岁那年,因为我没有及时给林婉婉洗袜子而扇我耳光时,红着眼睛吼道,“我想从山上跳下去!我想用剪刀捅死自己!可那个畜生看得紧,我连死的权利都没有!”
六岁那年,警察终于根据一条模糊的线索找到了那个村子,解救了我们。
当警察打开地窖门,阳光照进来的那一刻,她第一反应不是抱住吓傻了的我,而是扑到警察脚边,哭着求他们只带她走,要把我留在那座大山里。
她说:“这是那家人的种,我不带走!带着她我这辈子怎么嫁人?怎么重新做人?你们行行好,就当没看见这个孩子!”
第二章
2.
警察当然没有同意。
因为法律,因为舆论,因为那些摄像机,她不得不咬着牙,像拖着一袋发臭的垃圾一样,把我拖回了城市。
从此,我就是她试图掩盖的过去留在她光鲜人生里的一块烂疮。
她恨那个毁了她青春的男人,恨那个把她拖入地狱的村庄,恨所有知道她过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