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饺皮薄而有韧性,咬开的瞬间,虾肉的鲜甜和笋丁的清脆在口腔里炸开。汁水充盈,鲜得她眯起了眼睛。
她放下筷子,抬起头看着德莱恩。
德莱恩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手里端着一杯红茶,正安静地看着她吃东西。
“好吃吗?”他问,声音低沉而平缓,带着一种他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的、不自觉的期待。
“好吃,”她说,语气里带着尝到家乡美味的兴奋。
她又拿起一个叉烧包,咬了一口,面皮松软,叉烧馅甜而不腻,酱汁浓郁,在嘴里化开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港岛。
能在这儿吃到这些,真是一件令人感到愉悦的事情。
沈宝珠吃了两只虾饺,一个叉烧包,两块凤爪,一条肠粉,最后还吃了一个蛋挞。
她拿起纸巾擦了擦手,抬起头,看着德莱恩。
“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德莱恩微微摇了摇头,“不用谢。”
沈宝珠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她绕过那张巨大的橡木餐桌,走到德莱恩面前。
德莱恩抬起头看着她,并没有制止她的举动,似乎是想看看她究竟要做什么。
结果,沈宝珠做了一个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举动。
她弯下了腰,她的嘴唇落在了他的左脸颊上。
她的嘴唇是柔软的,温热的,带着一点蛋挞的甜和红茶的香。她的头发垂下来,发梢扫过他的耳廓,带着洗发水的味道,雪松和琥珀,和他身上的香水味一模一样。
然后她直起身,看着他。
德莱恩坐在椅子上,没有动。
他看着沈宝珠,沈宝珠同样也在看着德莱恩。
德莱恩生气了。
沈宝珠的笑容僵住了。
她的嘴唇还保持着刚才笑的弧度,但那个弧度像被人按了暂停键一样,定格住了。
餐厅里的空气凝固了。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德莱恩问。
沈宝珠的睫毛颤了一下,“我知道,我想我可能有一点喜欢你。”
“喜欢?”德莱恩打断了她。
他站了起来。
他站起来的时候,椅子被他往后推了几厘米,椅脚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德莱恩站直了身体,他比她高出整整一个头,沈宝珠需要仰起头才能看到他的脸。"
她这回偏不要如他们的意。
她把手机扔在床上,赤着脚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美因河在阳光下闪着碎金般的光。
她沈宝珠,这辈子还没有求过任何人,也没有向任何人低过头。
她绝不就这样灰溜溜地回去。
但现实是残酷的。她翻遍了钱包和所有的口袋,最后在牛仔裤的后面口袋里摸出一张二十欧元的纸币。那甚至还是她在机场买矿泉水时找的零钱,她当时随手塞进口袋,差点扔掉。
二十欧元。
她沈宝珠,港岛地产大亨的独女,宝珠酒店的主人,全身上下的流动资产,居然剩下二十欧元。
而她满屋子的奢侈品,却换不成一顿饭。
她不是没想过卖掉,但她走进法兰克福的二手奢侈品店,那个德国女人用一种公事公办的语气告诉她,“Chanel的二手行情不太好,这款不是经典款,最多给您原价的三成”。
三成!沈宝珠觉得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她宁可饿死,也不会把自己刚买的衣服以三折的价格卖出去。
况且,如果她真的卖了那些东西,被沈万荣知道了,那不就等于告诉他“我撑不下去了”吗?
不,绝对不。
她站在酒店房间里,看着那二十欧元,做出了一个她这辈子最不可思议的决定,她要靠自己在德国活下去。
当然,这个“靠自己”,在最初的几天里,显得相当笨拙。
幸好她之前就把酒店的房费结到了第十天,才能保证她这几天暂时没有流落街头的可能。
然后她开始计算每天的伙食费,发现如果她只吃超市的三明治和瓶装水,大概能撑四天。
可四天之后呢?她不知道。
她坐在美因河边的长椅上,啃着一个从超市买来的吞拿鱼三明治,面包干硬,吞拿鱼酱咸得发苦。
她以前在港岛,连米其林三星的餐厅都嫌油烟味重,现在居然在啃超市三明治。
她低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Chanel的珍珠拖鞋,珍珠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和这条长椅、这个三明治、这条河边的鸽子屎,构成了一个荒谬的蒙太奇。
就在她觉得自己可能要成为史上第一个在异国街头饿死的亿万富翁千金时,她想起了那个男生。
准确地说,是她在来德国的飞机上认识的那个人。
头等舱里,除了沈宝珠以外唯一的亚洲面孔。
那是一个年轻男人,戴着一副银框眼镜,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羽绒外套,看起来比她大几岁,皮肤白净,气质斯文,像是那种从小到大没说过一句脏话的好学生。
他手里拿着一本德文论文,密密麻麻的单词像一群爬在纸上的蚂蚁,沈宝珠看了一眼就觉得头疼。
飞机起飞后,他主动用中文跟她打招呼:“你好,你也是去法兰克福吗?”
沈宝珠摘下耳机,看了他一眼。
她本来不想搭理,飞机上搭讪的人她见得多了,十个有九个是看了她的脸和她的包才开口的。
但这个男生的眼神很干净,没有任何讨好的意味,就像是在异乡的飞机上遇到了一个老乡,随口一问。"
他垂下头,微微低着头,他的目光从她的眼睛移到她的鼻尖,从她的鼻尖移到她的嘴唇,从她的嘴唇移到她攥着行李箱拉杆的、指节泛白的手。
“Forgive me,Please。”他的语气更加诚恳,更加温柔,带着一种让人无法继续生气的、毫无抵抗力的歉意。
沈宝珠看着垂下头认错的他,愣了一下,这和她猜想的情况截然不同。
她以为他会跟她讲道理,用那种温和的、平静的、刀枪不入的语气,一条一条地列出“为什么你应该回公寓”的理由,像他在书房里跟她分析“为什么男朋友不是daddy”一样。
沈宝珠看着他,那股一直在胸腔里翻涌的、燃烧的、让她浑身发烫的怒火,忽然像被人浇了一盆冷水。
凭什么?
凭什么他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凭什么他说她喜欢太浅薄就是太浅薄?
凭什么他说让她走就让她走?
凭什么他说“My bad”就可以把一切都抹掉?
凭什么他的道歉可以那么轻易地说出口?
沈宝珠的眼眶又红了,这一次不是气的,是委屈的。
一股巨大的、排山倒海的、像要把她整个人吞没的委屈,从她的胸口涌上来,涌到喉咙,涌到眼眶,涌到鼻腔,让她整个人都开始发抖。
她扬起手,用那只宝格丽的蛇头包,狠狠地朝康拉德砸了过去。
包包砸在康拉德的胸口,金属蛇头划过他的锁骨,发出“嘶啦”一声细微的声响。
康拉德没有躲,他甚至没有动。
沈宝珠看着他锁骨上那道被划出来的伤痕,愣住了。
伤口不深,但很长,从锁骨的起点一直延伸到领口的位置,大约有七八厘米。白皙的皮肤被划开一道细细的口子,鲜血从伤口里渗出来。
她并没有想过要真正砸伤他。
她只是想发泄,想让他疼,想让他知道她生气了,但她没有想让他流血。
沈宝珠看着那道伤口,看着那条从伤口里渗出来的、沿着锁骨往下淌的血痕,她的手开始发抖。
包包从她手里滑落,掉在地上,蛇头的绿宝石眼睛在石板路上磕了一下,发出“咔”的一声轻响。
“你……你为什么刚刚不躲开?”她问,声音在发抖,带着一种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慌张的、不知所措的语气。
康拉德没有去管那道伤口,他弯下腰,捡起那个掉在地上的宝格丽蛇头包,用大衣的袖子擦了擦蛇头上沾到的灰尘,然后递还给她。
沈宝珠没有接。
康拉德也不急,他就那么拿着那个包,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她。
然后他伸出手,轻轻地拉起了沈宝珠刚刚拿包的那只手。
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握着她的手的时候,他的手指几乎能把她整个拳头包裹住。
他把她的手翻过来,手心朝上,仔仔细细地检查着她的手指、她的掌心、她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