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叙的手指猛地收紧,指节泛白。
周梅。那个在他十二岁时头也不回地离开的女人。那个丢下他、丢下那个家、自己跑去南方重新开始的女人。那个他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的女人。
“她怎么了?”温叙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像在问自己母亲的病情。
“癌症。”刘阿姨的声音低沉下来,“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晚期了,做了手术,但效果不太好。她最近老是念叨你,说想见你最后一面。”
温叙沉默了。
客厅里很安静,只有电视里传来嘈杂的广告声。他盯着对面墙上的一幅画——那是秦屿从拍卖会上拍回来的,花了几百万,挂在客厅正中央,气势恢宏。温叙每次看到那幅画都会想,几百万买一幅画,秦屿花钱可真大方。
但在给温叙发工资这件事上,秦屿从来没大方过。
“我知道了。”温叙说,“我会考虑的。”
“小温,”刘阿姨犹豫了一下,“你妈妈她……当年离开是有苦衷的。她不是不爱你,她只是——”
“我知道。”温叙打断了她,“谢谢您告诉我,我会考虑的。”
他挂了电话,把手机放在茶几上。
苦衷。每个人都有苦衷。父亲酗酒是因为生意失败,母亲离开是因为受不了家暴,秦屿冷漠是因为太忙。每个人都有一套说辞来解释自己为什么伤害了别人,好像有了这些说辞,伤害就不算伤害了。
温叙靠在沙发上,仰头看着天花板。
他应该恨周梅的。那个女人把他丢给一个酒鬼父亲,自己跑了,十年没有打过一个电话,没有寄过一张明信片,好像她从来没有生过这个儿子。他应该恨她的,恨到骨子里,恨到永远不想再见她。
但他发现,他恨不起来。
不是因为大度,而是因为他太累了。恨一个人需要力气,而他这十年已经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爱一个人上。他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恨了。
他只是觉得疲惫。
下午,温叙出门散步。
他住的地方是城里有名的高档别墅区,环境很好,绿化覆盖率很高,走在路上能听到鸟叫。温叙沿着小区的人工湖走了一圈,又走了一圈,走得腿有些酸了才停下来。
他在湖边的长椅上坐下,看着水面发呆。
湖里有几只野鸭,悠闲地游来游去,时不时把头扎进水里找吃的。温叙看着它们,忽然有些羡慕。野鸭不需要考虑明天要不要去见十年没见的母亲,不需要考虑自己爱的人到底爱不爱自己,它们只需要吃饱、游水、活下去。
活着,对它们来说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但对温叙来说,活着太难了。
他坐了很久,久到天色暗下来,湖面的颜色从浅蓝变成深灰。他起身往回走,走到别墅门口的时候,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路边。
车门打开,一个年轻男人走了下来。
那人穿着一件白色的休闲西装,里面是黑色的T恤,裤脚挽到脚踝,露出一截白皙的脚踝。他的五官很出色,眉骨高,鼻梁挺,嘴唇薄而形状分明,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像两颗浸在水里的黑曜石。
最引人注意的是他的笑容——不是客套的微笑,也不是张扬的大笑,而是一种介于少年和成年之间的、带着某种天真的、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的笑容。